四名房地产经纪人和一家相关华人地产经纪公司已同意向 BC 金融服务管理局支付总计 275,000 加元的罚款,因为他们在促进欺诈交易中发挥了作用。

周三,BCFSA 网站上发布了涉及 Pacific Evergreen Realty 的五份同意协议。所有这些都与 2019 年 11 月和 12 月发生的一笔房地产交易有关,涉及欺诈性授权书文件和缺席的“业主”。实际上卖家并不拥有所出售的财产。
虽然一些同意协议比其他协议包含更多细节,但所有协议都明确指的是同一交易。
交易发生时,BCFSA 和 Lok Chi Annie Fong 是 Pacific Evergreen 地产公司的地产经纪人。
所有协议都经过编辑,删除了有关该房产、其真正所有者、涉嫌欺诈者以及不受 BCFSA 纪律程序约束的其他各方的识别信息。
Fong 的协议是唯一一份确定该房产位置的同意协议,称其拥有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的公民地址,截至 2019 年 7 月 1 日的评估价值为 2,278,000 加元。
真正的拥有者,称为“拥有者1”,是房产的拥有者。文件中的女子是一名1983年10月出生于中国成都的女性,自2004年4月起就登记了房产所有权,当时她只有20岁。
“在所有关键时刻,房主 1 拥有该财产的唯一合法和实益所有权,并且拥有以任何方式处置该财产的唯一权力,”同意协议如下:
2019 年 11 月 15 日,文件中被称为“卖家 1”的一名男子联系了另一位担任Pacific Evergreen 太平洋长荣持牌的房地产经纪人Tracy Xiaomei Li 李晓梅。
第二天,李某在该物业见到了卖家1。该男子介绍自己是该房产所谓业主的行政助理,该男子在文件中被称为“假业主 1”。
卖家1告诉李,假业主1在多伦多,但已给卖家1授权书代表他进行销售。
根据同意协议,授权书文件确实存在,但卖方 1 并未在第一次会议上与李分享该文件。该文件已于会议前一天在温哥华签署并公证,Fake Owner 1 提供了一份假的 BC 省文件。驾驶执照交给公证人。
卖家1带李女士和她的助理(简称助理1)参观了该房产,并称假业主1从未住过该物业,而是将其出租。他声称业主有过“非常糟糕的经历”。与最后一位租户联系,称该租户停止支付租金并偷了电器。
“该房产空置,似乎已被闯入,”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所有可移动电器都丢失了,包括冰箱、洗衣机、烘干机和洗碗机。车库机械室的一些铜管被拆除,浴室柜的腿也不见了。”

欺诈交易
卖家1告诉李及其助理,假业主1无意维修该房产,并愿意以低价180万元的价格出售。
“卖家 1 拒绝将该房产列入 MLS 系统,因为他想‘保密’”并“进行快速交易”,双方同意签署了协议。
与卖家1会面后不久,李就前往Pacific Evergreen位于里士满的办公室,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那里的其他被许可人。另一位房地产经纪人 David Chian Wei Yang 当时在场,并表示根据协议,他可能有买家。
杨打电话给他的客户代表,客户代表对此感兴趣并同意向李发出报价。
在接下来的两周里,李、杨、方和太平洋长荣的管理经纪人李洛明至少被告知一次,交易的情况——在卖方方面——似乎很可疑。
根据同意协议,李先生努力从卖家1和假业主1处获取身份证明文件,但只收到后者的身份证照片。
尽管与卖家相关的危险信号以及 Pacific Evergreen 内部的各种对话表达了对他们的怀疑,但这笔交易还是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完成,价格为 1,725,000 加元。
李和杨均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了销售佣金。
2020年4月2日,该房产的实际所有者在BC省提起诉讼。最高法院对李、杨、太平洋长荣、卖方1和其他几个实体提起诉讼,包括公证人、卖方1的律师以及购买该房产的两家公司。
根据同意协议,太平洋长荣的被告,包括李和杨,已被从该诉讼中除名,该诉讼仍在法院审理。
不当行为和罚款
李、杨、方、李和太平洋长荣均在与 BCFSA 的同意协议中承认了与该交易相关的不当行为。
李和她的个人房地产公司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同意向 BCFSA 支付 10 万加元的罚款,外加 7,000 元的“执法费用”。
她还同意完成 UBC 尚德商学院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补习教育课程,并接受“强化监督”。由管理经纪人管理六个月。
她的同意协议(,李承认她九次违反了“以合理的谨慎和技能诚实行事的义务”。省房地产服务法及其相关规则中规定。
其中一些情况包括未能采取“合理措施来确认卖方 1 已获得正式授权处理与出售相关的财产”。以及未能“采取合理措施提醒其他参与该房产销售的人员注意可疑情况”。
李还在一份文件中谎称,她于2019年11月16日通过查看卖家1和假车主1的驾驶执照确定了他们的身份,而事实上,她看到卖家1的驾驶执照为三天后第一次见到假主人1的身份证原件。
同样,她向卖方 1 提供了一份文件,表明她和杨都是“买方的指定代理人”。事实上,只有杨在。
就杨而言,他和他的 PREC 同意向 BCFSA 支付 50,000 加元的罚款和 5,000 元的执行费用。他还同意参加 UBC 的补习教育课程。
他的同意协议列举了两个不当行为的例子:首先,他未能正确地向买方披露他是否代表他们。其次,他“未能采取合理措施,提醒其他与该房产销售有关的人员有关该销售和卖方 1 行为的可疑情况。”
方先生的同意协议要求她支付 50,000 元的罚款和 5,000 元的执行费。她还必须参加 UBC 课程,并被禁止在六个月内担任代理经纪人。
根据该文件,方承认未能对李和杨提供充分的监督,也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她每个下属的问题。当她意识到不当行为时。
李先生的同意书还包括 50,000 元的罚款和 5,000 元的执行费。他必须参加 UBC 课程,并被禁止在一年内担任任何经纪公司的管理经纪人。

他的不当行为:未能提供足够的监督,并且在意识到李和杨的不当行为后未能充分解决。
两位经理都协议特别提到,他们未能确保李和杨停止为卖方 1 提供房地产服务,直到他们采取足够的措施确保其授权书有效。
自己的同意协议中承认了一项不当行为与 BCFSA 合作。
根据该协议,Pacific Evergreen 未能确保“在向房地产交易一方或代表房地产交易一方提供交易服务之前,包括 T Li 和 D Yang 在内的经纪公司聘用的被许可人披露向当事人提供贸易文件中的陈述披露的准确副本。”
该经纪公司同意支付 25,000 元的罚款,外加 5,000 元的执行费用。它还同意提交一份“合规计划”在同意协议生效后 30 天内向 BCFSA 提交。
该计划必须“解决经纪公司和个人相关被许可人对可疑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欺诈交易)的识别、报告以及响应”
转载地址: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bc-home-sale-fraud-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1.7059927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www.ehouse411.com网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ehouse411.com立场。
-
*
0/500
-
留言之前,您同意加拿大时讯的
使用和隐私政策条款
-
2
她赢了官司,却等了三年才拿到赔偿:一个租客与房东长期拉扯的真实故事
Daisy 2025-11-01 13:02
-
3
Daisy 2025-11-01 12:47
-
4
狭小公寓的时代正在结束:加拿大开始重建“真正适合居住”的公寓
Daisy 2025-11-01 12:26
-
5
温哥华亚罗公寓事件:房东威胁因 “公开发言”驱逐租客,最终房东道歉
Daisy 2025-11-01 12:07
-
6
Daisy 2025-11-01 11:55
-
7
Daisy 2025-11-01 10:31
-
8
Daisy 2025-11-01 10:17
-
9
Unionville:冬日灯火点亮小镇,一场属于假日的浪漫慢行
Daisy 2025-11-01 10:01
-
10
Daisy 2025-11-01 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