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边是国内楼市急剧升温,这边是加元一路走低,越来越多的国外投资者、留学生和探亲父母,都渴望在加拿大置业,在一路飙升的加拿大房市中分得一杯羹。
而在加拿大买房,温哥华和多伦多自然是绝大多数国人的首选,尤其是温哥华,中国移民占温哥华整个城市人口比例约30%。受自然环境和教育资源等有利条件所吸引,近年来到加拿大买房的内地买家越来越多,而大陆移民固有的对房地产买卖的一些疑问也渐渐涌现出来。
国人买房,最容易问到的就是贷款问题和投资的收益:我能不能贷到款,还是一定要全款买房?我的投资回报率有多少?赚到的钱是不是还要给加拿大交税?今天小编就汇总了大家最容易问到的几个问题,一一为您解答。

贷款问题:
1、外籍人士购房是否可以向加拿大银行贷款?能贷多少?是否和房屋的年龄,购买者的年龄有关?
可以贷款,加拿大居民通常可以很轻易地贷款房价的70%,非加拿大居民可以贷到60%-65%。贷款可以分20-25年摊还,目前贷款利率比中国要低不少。贷款和房屋的年龄无关,和购买者年龄也基本无关,这也从某方面体现了加拿大银行对房价的信心。
2、外籍人士申请房屋按揭贷款与本地居民相比有什么特殊要求?申请的程序如何?
和本地人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程序也差不多。要说区别,那就是外籍人士不享受本国居民享有的“自住房”免增值税优惠,外国人投资的所有房子在出售变现时,其部分利润都必须交增值税。外国人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和金融机构考察的也无非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收入、信用、首付、以及房子的位置状况等。但是基于外籍人士的特殊情况,居外认为以下几点还是有必要说明一下。
第一,外籍人士申请加拿大房屋按揭贷款时,需要在加拿大银行开立全功能的账户,以便按月支付月供。
第二,外籍居民在加拿大申请贷款时可以没有信用记录。
3、购买房屋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购买房屋贷款需要准备的文件大约分三个部分,房屋材料,工作等个人材料以及首付材料。
房屋材料主要是说房屋购买合同,如果是买新房,需要和开发商签的厚厚的合同。
工作材料是银行审核最细的部分,如果你是某个公司的全职雇员,一般必须要有的是:
工作信,公司抬头纸,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写明申请人的全名,是否全职,在本公司开始工作的时间,职务,工资。
工资存根,公司给的工资单。
有的银行还会要求提供过去的T4或者税局的税单评估通知。
除了工作材料外,还需要一些个人材料例如照片等以及一些个人信息。
4、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拿不到银行贷款怎么办?
大多数人买房是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而且许多人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后才与银行商洽贷款事项,因此有可能出现签了合同拿不到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取消合同而又避免违约责任呢?买主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加上一个条件条款(conditionclause),即允许买主在几天之内申请贷款,如果拿不到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利率标准,买主有权取消合同,所有定金退回买主,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这个条款不包含在标准合同中,买主要根据自己的信贷能力把这个条款加入合同中,才能够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不至于因为拿不到贷款而违约。同样,如果买卖任何一方在房屋交吉前要求某项条件必须满足,比如买主要求验房,或者是要先卖掉现住的房子才能买新房等等,那么双方一定要把各自的要求以条件形式明确写入合同,以备万一该条件达不到时,可以取消合同。

收益问题:
1、在加拿大买房,投资回报率有多高?
在加拿大投资地产,准确地计算投资回报率,是我们决定是否要投资房地产,以及如何选择投资类物业的最关键问题。简单地说,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与投入本金的比例。
通常,贷款比例越大,投资回报率越高,但现金流也越低。还清贷款时,现金流情况最好,但投资回报率最低。20%首付的情况下,在多伦多市中心的公寓投资,按照现在的贷款利率,年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8-9%;北约克或其他地方公寓楼的投资回报率在7%-8%。
2、我也需要给加拿大税务局缴税吗?
非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出售房地产时,所有的资本收益都需要支付税款。正常的加拿大税率为收益的50%。但是,非居民需要在出售前缴纳税款的预估值,相当于收益的25%。
这一部分税款由卖方的律师保留到加拿大税务局(CRA)下发本房产出售的清关证书。付款后,当买卖合同的所有条件都移除之后,加拿大税务局会给卖家发出清关证书。证书发放周期通常为6~8周。如果没有取得证书,买方将无法继续交易,同时还需扣留25~50%的房款。
房贷于截止日期之前转移到卖方的律师,然后给卖家,随后再将房产证转移到买方名下。
卖方如果不是加拿大公民,则应提交交易进行当年的加拿大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应该会收到已缴税款的部分退款。加拿大房产税取决于房产主要用于居住还是用于出租。如果它被用来作为出租物业,必须支付非居民税,为租客支付的总租金的25%。但是,如果雇用了专业的物业经理,经理将根据法律规定代扣25%的租金,也就是说,只需要上报给税务局75%的租金收入。然后在次年3月31日之前,物业经理发出NR4表格,那么业主就有权提交加拿大报税的材料。纳税申报必须于6月30日前发出。
许多国家,如美国与加拿大有税务条约,这是为了防止公民受到二次征税。建议在卖房前,先向加拿大税务会计师咨询获取更多信息。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ehouse411.com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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